媒体同行的声音:华为是如何蒙冤的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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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谓的评论家们可以省省了,冷静下来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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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近几日,总部位于广州的《南方都市报》张维强、黄宇等记者,看似挖得“独家”新闻,实为满足个人业绩和报纸眼球销量,不做调查研究,不负责爆炒华为自杀员工一事,作为一个深圳的报纸记者,我深为几位同行违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行径所不齿。更警醒各位看官,总部广州的《南方都市报》一见华为就如猫闻到腥味,注意其妖魔化华为其用意何在。

   为何我不齿这几位同行?因为他们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、实事求是调查的原则,而采取道听途说,以偏概全,用个人情感拼凑新闻的恶劣做法。华为员工在某商业小区自杀是事实。但仅这一事实是炒作不起来的,关键是挖掘自杀的死因和责任。张维强、黄宇等记者假扮家属,获取了一次华为人员与家属谈话的经历。所有的新闻采访就是这一次,然后演绎了数篇文章。作为张锐死前最后的工作单位,华为方,据我在华为的朋友谈到,没有任何人去采访,包括张的同事、张的指导导师等。作为张锐来华为前工作的单位富士康,也没有任何人去采访。作为第一时间处理现场的宝安民治派出所办案警官,更没有见到张维强、黄宇等记者去采访。

   作为一个新闻事件,这么多利益关系人都没有采访,何来真实性?只能是这几位记者急于出“成绩”,懒得去走必要的新闻调查程序。或者,如果360度采访完,发现根本没有价值。因为我做了一些了解,办案警官私下透露,张自杀的压力可能来自其家庭,因为张死亡前的手机短信有些证据显示其长期承受家庭经济的压力。其实,这样的信息,南都的同行们是不愿意看到的。一个人自杀,本没有什么新闻价值,但是如果这个人所在的企业是华为,则很有新闻价值,因为华为谁不知道。成名,出成绩的私心,导致了这几篇报道的快速出台,全听家属一面之词。家属当然乐意配合,碰到了华为这样一个大树,不让他多出血才怪。其实,据我的华为朋友介绍,张本身是富士康辞退的员工,到了华为,其父亲认为儿子赚钱能力大大增强,来深圳几次是来找儿子要钱的。一起来深圳处理后事的张锐的舅舅、姑姑等,了解到张自杀的事情真相后,与其父亲、母亲发生争吵,已经不愿意管,返回深圳。“ 华为吃喝拉撒管着,火化费出着,车子跟着,到了他们那里,全变成了黑白颠倒。”我那位华为朋友忿忿不平,希望我一定讲讲。

    我选择新闻职业,是因为我热爱新闻的真实性,真正反映问题,促进社会问题改进。但世风日下,记者的口碑正在被假新闻,花钱新闻、恶意夸大新闻、没有采访证实的新闻所败坏。我谴责这些记者中的败类和害群之马。我建议广大网友继续关注南方都市报这几位记者今后的表现,他们一定会顾伎重犯,一定要坚决抵制,直到将他们赶出新闻圈为止。

     各位,《南方都市报》为何对深圳的华为这么感兴趣?据我的圈子朋友介绍,《南都》的一位负责人曾讲过,华为的税没有交给广州,广告也不在我们都市报做,又不是我们广州的企业,主管单位不会管,又有新闻炒作价值,华为不“上供”、有骨气,不低头,不炒它炒谁?呜呼,人民赋予的新闻权利,就这样变成了少数人个人飞扬跋扈、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。

     可是,华为是我们深圳的知名企业。华为是我们深圳就业、纳税的大户,也是我们国家的纳税大户,华为是我们国家自主创新的旗帜。拿一个没有炒作点的事情恶炒华为,到底意欲何为?了解华为的都知道,华为曾有员工刘胜非洲因公飞机失事,公司第一时间,全力救助家属,社会各方面称誉。我在想,如果南方都市报有员工自杀,他们会怎么做?给出数百万、甚至千万补偿?否则就是不人道?我相信,南方都市报也做不到。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《南方都市报》就能保证今后自己没有员工自杀?华为给出1万,2万尚未定论,不管多少,华为自由自己的制度和理由,只要符合法律。

    妖魔化华为,打倒华为,于深圳不利,于几万华为人及华为家属不利,于华为的几万家供应商不利,于中国通信产业不利。真正致力于研发,志存高远全球化的企业,国内又有几家?我认为政府不能坐视这些不负责人的记者和媒体,应象对待北京电视台虚假新闻一样坚决铲除这些新闻行业的毒瘤。我作为新闻从业人员,举双手支持。

    中国当今社会,浮躁而浮浅,喧闹的互联网世界,真正思考的几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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